廉署起訴5名美聯物業職員 涉以假買賣租賃協議避攤分佣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05 19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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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公署昨日(4日)落案起訴美聯物業5名物業代理,涉嫌使用一份虛假買賣協議及8份虛假租賃協議誤導美聯物業。5名被告獲准保釋,將於明天(6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。

5名被告分別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分行經理譚振聲(45歲)、詹皓泰(40歲);以及美聯物業物業代理林志恒(39歲),李崇輝(56歲),及黃雪梅(51歲),被控共10項罪名。譚振聲及林志恒同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,譚振聲另被控4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。詹皓泰、李崇輝及黃雪梅亦各被控1項相類罪名。

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,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發生於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29日的罪行。譚振聲及詹皓泰分別是美聯物業長發分行及灝景灣分行的分行經理。林志恒是譚振聲的下線物業代理,李崇輝及黃雪梅則受詹皓泰監督。

約於上述期間,5名被告與其他美聯物業物業代理合作促成1宗租務及5宗買賣交易。根據美聯物業的政策,5名被告須與該些物業代理攤分相關佣金。在相關買賣交易中,有客人同意支付額外代理佣金。5名被告涉嫌為了避免與該些物業代理攤分額外佣金,使用1份虛假買賣協議及8份虛假租賃協議誤導美聯物業。有關虛假租賃協議的每月租值共逾32萬元。

其中3項控罪指,譚振聲及林志恒涉嫌一同串謀使用3份臨時租賃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,以誤導美聯物業。該等文件涉嫌載有虛假的陳述,即林志恒促成3個馬灣物業的租賃協議。另外6項控罪指,譚振聲、詹皓泰、黃雪梅及李崇輝涉嫌使用另外5份臨時租賃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,以誤導美聯物業。該等文件涉嫌載有虛假的陳述,即譚振聲及同為其下線物業代理的妻子、黃雪梅及李崇輝,促成上述其中2個馬灣物業及3個青衣物業的五份租賃協議。

餘下控罪指,譚振聲涉嫌利用一份臨時買賣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,以誤導美聯物業。該等文件涉嫌載有虛假的陳述,即上述其中一個青衣物業的買賣交易的賣方,僅支付佣金7.7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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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蘇文軒